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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进入实施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4: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原建军 实习生 刘群)记者昨日从省文物局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议第17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唐大明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省政府将择日公布《唐大明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此举标志着唐大明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正式启动,进入遗址保护实施阶段。

  唐大明宫遗址是我国历史悠久、规模宏大,保护比较完整的皇宫遗址,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世界重要的文化遗产。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社
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唐城工作队开始对遗址进行了大量勘探发掘,掌握了遗址的基本情况,为制订遗址保护规划提供了可靠资料。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文物局、陕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深入遗址调查研究,对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做了许多重要指示,明确制定了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01年6月12日,西安市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省委李建国书记关于大明宫遗址保护利用的指示,部署大明宫遗址的保护利用,决定由市规划局、市文物局和相关单位联合成立大明宫遗址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副市长乔征担任组长。当年,规划小组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保护大明宫遗址规划的初稿。2002年1月23日,国家文物局召集国家文物局专家组及有关著名专家,在北京对唐大明宫遗址规划进行了初审。专家学者们肯定了规划的基本思路,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修改意见。据此,西安市规划局等单位又对遗址保护规划进行了认真的修编,2002年8月编制成第二个文本,经省文物局审核后转报国家文物局审批。2004年1月7日,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明宫保护规划的批复”中指出:“唐大明宫遗址保护规划整体思路、保护对策和规划深度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文本编制比较规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规划。”同时,批复对规划范围等方面再次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批复,规划编制单位对该规划作了第三次较大修改,提出了现在的十五章共五十条的第三个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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