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6月6日电(记者熊聪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近日公布:2004年新疆共发生一定规模的地质环境灾害98起,较上年增加48起。
据介绍,因春季融雪或持续降雨引起的山体滑坡占地质灾害总数的85%左右,共有83起,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9万元。此外,其他灾害还包括崩塌4起、泥石流7起和地面塌陷4起。除自然因素外,因采矿和道路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共有6起。
新疆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伊犁谷地的新源、巩留、特克斯、尼勒克等县,这些地区发生的灾害数量占全区的87.8%。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对山体滑坡多发区域较为集中的居民点进行了移民搬迁,但目前这些地区仍居住着一些牧民。
据悉,去年新疆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次,避免了111人伤亡,有关部门还投入375万元开展了12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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