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遗址内非法建筑将拆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11:4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赵争耀) 汉城遗址内非法建设现象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严厉查处、坚决制止遗址内的非法建设,为遗址保护创造良好的环境。相关部门和未央区政府积极行动,采取措施,确保遗址安全。 1998年以来,在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大力配合下,文物部门在汉城遗址内先后实施城墙邓六路口段、厨城门遗址等文物保护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期,针对遗址内非法建
最近,针对新闻媒体对汉长安城遗址内的非法建设现象的再度报道,省委书记李建国,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袁纯清,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西安市市长孙清云等相继做出批示,要求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措施,坚决制止和拆除遗址内的违法建筑。 按照领导批示,市、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汉城遗址内非法建设。市文物部门和未央区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汉城遗址调研、协调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共识。经过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一是近期拆除大刘寨煤场、西马寨煤场等29处违法建筑。二是由土地、规划、文物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坚决制止新的违法建设的出现。三是由文物部门抓紧制订“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并拟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于近期实施长乐宫四号、五号遗址博物馆等六项保护工程。四是未央区政府对市文物部门实施的保护利用工程给予土地协调、拆迁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五是采取加大对当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等措施,促进群众致富,为遗址保护创造良好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