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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立法禁止歧视艾滋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10:57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越南一名官员4月25日透露说该国已经通过一项法令,禁止人们歧视艾滋病患者,违者将受重罚。禁令涵盖的范围包括任何透露艾滋病检测结果、艾滋病患姓名、地址或照片的人士,以及开除艾滋病毒携带者员工、学生的雇主、学校。

  越南总理办公室一官员表示,总理潘文凯是在4月6日签署禁令的,不过,禁令并没有明文规定罚款额度。联合国组织多次指出,艾滋病患及艾滋病毒携带者在越南受到严重歧
视,尤其是在工作场合;该国想要有效对抗艾滋病,就必须确保病患得到公平对待。

  此外,为了遏制艾滋病扩散,越南欲立法强迫艾滋病毒携带者告诉他们的配偶有关自己的健康状况。目前正在等待审批的艾滋病法修改草案规定:“如果艾滋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拒绝告诉配偶有关自己的健康状况,地方健康中心有责任在感染者接受艾滋病毒测试后30天内通知其配偶。”

  越南的首例艾滋病毒携带者病例是在1990年发现的。据官方统计,现在该国染上这种病毒的人达884万,其中14万已经患上典型的艾滋病(fullblownAIDS),将近8000人死于艾滋病。世界卫生组织(WHO)说,越南染上HIV的人数增长很快,据报道,感染人数从2000年的175万增至2004年的86万。世界卫生组织把这种迅猛增长归咎于静脉注射毒品、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性行为和输血感染。

  联合国组织表示,越南政府一直将艾滋病和“社会恶习”挂钩,是导致防范艾滋病工作事倍功半,越南人民对艾滋病一知半解的原因。越南政府多用“社会恶习”形容在当地属违法的行为,如吸毒和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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