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忠:智障女子宫怎能想切就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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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 09:39 上海青年报 | ||||||||
□孙凤忠 南通市福利院两名刚刚发育的智障少女,其子宫在“没有任何器质性病变”的情况下被切除。福利院这样介绍原因:“两女孩最近来了初潮,收拾起来非常麻烦,以后性成熟会更加麻烦”,而涉及此事的医院、医生不但表示此种事情早已有之,还坚持认为他们“在做一项公益事业”。\(《东方早报》4月21日\)有关部门目前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负责调查此事
公众想不明白的是,智障女的子宫究竟侵害到什么公共利益,切除它竟可以是出于“公益”的目的?毋庸置疑,在有关各方眼中,智障女的子宫俨然是“无用”的,而且只能制造“收拾起来的麻烦”,“不如切除、一劳永逸”。因此,要说有人从中受益,恐怕仅是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吧?而仅仅是为了福利院自己工作上的便利、减少所谓的“麻烦”,智障女“无用”的子宫便成了手术“屠刀”下的牺牲品,这于情于理如何讲得通? 我们不禁要问,智障女连人身正当权益都要被非法剥夺,福利院到底为其提供的是什么福利?诚然,福利院供她们吃饭、穿衣,但她们毕竟与动物不同。可以明确的是,她们虽然智力存在障碍但却是活生生的人———是人,就理应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是人,就理应享受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生命之基本尊严。对待动物尚且不应随意处置,何况她们还是我们社会中最需要关心呵护的弱势群体。如果把智障女当成社会中最无用的人或干脆当成“与动物无异的活物”养着并随意加以处置,这难道就是我们所说的“福利”? 尽管智障女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这并不表明她们就心甘情愿地任人随意处置,更不说明其身心的创伤与痛苦等于没有。有关责任方可曾考虑过“人道”?医院、医生的天职在于救死扶伤,手术刀理应切除的是人身体上危害人体健康的“毒瘤”,这想来应该是常识。而智障女的子宫在“没有任何问题”、“没有任何器质性病变”的情况下,医生的手术刀又有什么理由和必要性对其“下手”?这么做于法又有何据? 当智障少女人身权益就这样在“公益”的名义下被非法侵害时,懵懂的她们只能默默“享受着”福利院给她们设定的“福利”、默默承受着“公益事业”幌子下非人道的折磨。而公众却透过将心比心式的想象,“听”到了她们那种“无声的抗诉”。 当下,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也能够“听”得到这“无声的抗诉”,对此事认真调查,尽快给个交代。别忘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事关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