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时报:莫让圆明园听证会激辩之声成绝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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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15:47 科学时报 | ||||||||
在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听证会上,由于“支持派”和“反对派”阵线分明,争论激烈延长到四个半小时。听证代表廖晓义更为激烈地建议,要换掉圆明园管理处这个公共遗产管家,“建立圆明园联席会,让公众参与到圆明园的管理中去”。虽然论证会没有产生最终结果,但却给了公众一个客观审视、公平判断的机会,为其他听证会提供了一个范例。(2005/4/14《中国青年报》)
尽管此次听证会是《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举行的公众听证会。但公众对于听证会并不陌生,甚至这些年各类涨价的听证会都让百姓产生了听觉疲劳和心理厌恶。一个根本的原因正是不少听证会缺乏激烈争辩的声音,往往是一种声音、一种观点、一种立场、一边倒,就是一个字:“涨!”结果,致使不少听证会成了政府某种决策秀,成了一些行政权力机关攫取部门利益的遮羞布,从而败坏了听证会的名声。 实行公众听证制度,无疑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人公权利,实现科学民主决策重要的法制程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范畴。听证会的本义就是要充分听取来自人民群众的不同的声音,就是要让人们充分表达个人的意见,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而纠正或限制个人或少数人随意决策的弊端,有效防止决策机关将行政权力变成与民争利、谋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为此,就必须保证听证会代表类型的广泛性,既要有专家学者、行家里手,也要有来自基层的群众代表;既要有支持者的代表,更要有反对派的代表;既要允许赞同的声音,也要保证反对的意见能够畅快表达,并在最终决策中,充分尊重反对者的意见和呼声,充分保障哪怕是少数人的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 圆明园听证会之所以激辩四个半小时,一方面与主持机关的超脱、包容、公正、持平的立场不无关系。环保机关在此中没有部门的利益所图,所以能够充分保障不同的声音并存,而且更希望两种声音能够势均力敌,而不是东风压倒西风,或是西风压倒东风。另一方面就是程序上公正合法,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一视同仁,谁都有平等说话的权利,不人为划线,不先入为主。这样的程序设计,才能有效保障两种声音的平等博弈。远不像一些所谓的听证会,由于过多的掺杂了主持者的利益,往往从选定听证会代表开始,就表现了鲜明的倾向性,过多地让支持者涌进现场,持反对意见者往往少请甚至干脆不请,其结果使听证会只有一种声音,甚至变成了声援会、誓师会。这样的听证会不仅不能收到采集民意、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实效,反倒使听证会成为某些行政权力部门趁机谋取小团体利益的道具,这是很可卑的,也是很危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