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下周公开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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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13:41 竞报 | ||||||||
文/陈琳 罗丹 昨天环保总局召开专家协调会,今后对文化遗产保护区内建设工程的环评要增加社会人文景观指标——— 本报讯 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到底该不该建?4月13日上午9点,国家环保总局将以完全向社会公开的形式举行听证会。圆明园湖底铺防渗膜对生态的影响将成为听证会主要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该听证会,项目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听
昨天下午,环保总局召开了专家协调会,首先向公众披露此事的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张正春,以及一直关注事态进展的北京地球纵观环境科普研究中心主任李皓博士参加了协调会。他们将和众多关注圆明园的专家出现在4月13日的公众听证会上。 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举行公众听证会。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工程,必须立即停建,并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潘岳强调,从此案开始,今后对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资源保护等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回答工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增加社会人文景观指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4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者传真向环保总局办公厅值班室提出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电话:(010)66556425传真:(010)66556407 邮箱:zhao.ke@sepa.gov.cn摄影/本报记者黄涛 相关链接 3月22日,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张正春到圆明园参观,发现圆明园湖底在铺设防渗膜。3月24日张教授向人民日报记者反映了此事,人民日报于3月28日进行了报道。 3月30日,市环保局正式表示,圆明园的此次工程并未经过审批。 3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表示,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工程从开工至今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该立即停止建设。 圆明园湖底清淤、防渗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圆明园管理处,工程自2004年9月开工,计划于今年4月中旬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