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官员:圆明园防渗是违法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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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 09:40 新京报 |
国家环保总局官员批驳园方关于“防渗不属于建设工程”的说法 -前言 昨天下午,自然之友和博客中国网站联合举行了“关注圆明园之水———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研讨会”。首次向社会披露圆明园正在实施铺防渗膜的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张正春、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学界和圆明园管理处的一些人士参加了这个研讨会。
本报讯 在昨日的研讨会上,各方代表均对圆明园防渗工程踊跃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张正春除了重复了自己的担忧外,还表示如果圆明园事情处理不好或许会影响北京的“绿色奥运”落实。 圆明园工程为何违法?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巡视员牟广丰在会上批驳了圆明园管理处方关于“防渗不属于建设工程”的解释(前日,圆明园管理处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作了上述表态)。 牟广丰就此表示,圆明园的相关工程就是一个“建设项目,而且未按照环评法走建筑项目的报批程序”,是一项违法工程。 牟广丰表示,根据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规定,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内,兴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这个工程无论是用于资源保护、旅游还是各方面,只要投资额度超过了5000万元,应该由国家环保总局依法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专家阐述底层防渗危害 针对圆明园管理处前天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解释称,“防渗工程范围主要集中在重点景区的湖底,只做底层防渗,不做侧防渗,保持有部分侧渗量”的说法。北京大学环境学院生态系教授崔海亭表示,他们只注意到了水的渗透,其实湖水的下渗和侧渗并非单方向的,当水位降低时,土层中的潜水会补给湖泊,当湖水丰盈时,又可能补给地下水。而“湖底防渗”将切断湖水与地下水的联系,使湖水少了一个补给源。 人大代表质疑决策程序 全国政协委员、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说,圆明园是全北京的、全中国的。公众有没有表明意见的权利? 海淀区人大代表李小溪说,这么大的工程快完工了北京市民才知道。反映出现行的决策机制不健全和决策程序缺失。 -研讨会现场 圆明园方代表一言不发 对于此次防渗工程未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面对众多专家、学者的质疑,圆明园管理处的代表何方女士在讨论会上认真记录着,始终未发一言。当主持人请她发言时,在场的所有记者赶忙拿好笔准备记录,因为此前圆明园湖底铺设塑料膜一事被曝光后,圆明园方面一直拒绝接受多家媒体的采访。 何方女士拿过话筒表示,自己主要是来听取与会者意见的,并会将与会者的意见带回去。圆明园很感谢大家对圆明园关心、关注和爱护。说完后匆匆离开,对此次防渗工程未接受任何媒体记者的采访。 对于有些受邀请对象没有与会,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表示遗憾。他说,这个研讨会不是声讨会,而是交流会,有些政府部门不来对研讨会是一种损失,同时对这些政府部门自身而言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郭少峰 刘建宏 廖卫华 郭晓军 实习生 张晓玲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浦峰(除署名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