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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公安部将展开打击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5:28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王海坤3月30日北京报道 今天,在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记者获悉,从4月1日至6月15日,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

  据介绍,当前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林地非法流失严重。在1999到2003年的五年间,全国有1010.68万公顷林地被改变用途或被征占用为非林地。二是
超限额采伐林木问题突出。在1999到2003年的五年间,全国年均超限额采伐的数量高达7554.21万立方米。三是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十分猖獗。一些不法分子为追逐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大肆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四是违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屡禁不止。在全国每年发生的40多万起林政案件中,无证运输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高达60%以上。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企业法人和单位法人以及政府部门利用职权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同时,将对公布的10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包括:万州-宜昌铁路湖北段非法占用林地案;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思澜”公路非法占用林地案;福建省漳平等火车站违法运输木材案;黑龙江省圣浪林场毁林开垦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覃后朝、韦海杰违法买卖木材运输证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14”捕杀鹅喉羚案;四川省芦山县滥伐林木案;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毁林开垦案;山西省浑源县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矿)案等。

    国家林业局对于专项行动还设有举报电话:010—8423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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