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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坚:对自然是否应该心存敬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2:39 科学时报

  学术界正在讨论对自然是否应该心存敬畏的问题,于是想到这个题目,说的却未必仅是自然。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无畏都被人们当作一种美德推崇。无私无畏,无所畏惧,无畏就是勇敢,无畏就是气魄。其实,无畏能成为一种美德,是有前提条件的。无私无畏是美德,因为它有“无私”作为前提,不怕得罪权贵,不怕丢掉乌纱,只要于天下人有益,当
说则说,当干则干,决不左顾右盼,患得患失。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无所畏惧,因为他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不迷信任何本本,不迷信任何权威,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有了这样的前提,无畏才是一种美德。

  权力可以使人胆大气粗,但即使是古代那些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皇帝,似也有所敬畏。粗略归纳,其敬畏者至少有三:一怕天有异象,因为天有异象而开言路、下“罪己诏”的,在中国历史上就屡有出现;二怕百姓造反,“载舟之水,也能覆舟”,李世民君臣的忧患意识,突出地表现为对百姓的敬畏;三怕后人唾骂,其直接的表现就是怕史官记下他们的劣迹。专制独裁如皇帝者,能有此三种敬畏,窃以为也比“无畏”来得强,对于他们,则有利于维持统治;对于百姓,倘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叫做能够“暂时做稳了奴隶”而不至于“想做奴隶而不得”。

  只要是人,都有七情六欲,都有认识上的局限,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都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所以,只要是人,就应当有所敬畏。你可以不怕得罪权贵,但你不能不怕损害民众;你可以不怕丢掉乌纱,但你不能不怕触犯法律;你可以不怕突破禁区,但你不能不怕违背客观规律——包括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尤其手握大权的人,因为其所作所为都与天下人的祸福相关,更要有如履薄冰之感,对民众,对法律,对客观规律都得心存敬畏。在这一点上,“无畏”或“无所畏惧”并不是什么好兆头。某些大案要案披露之时,人们常常感叹,这些人的胆子真大。这“胆子真大”,不就是一种“无畏”么?即使心中无私,也不能一概地“无畏”。“胸中无数胆子大”,瞎指挥,穷折腾,这种“无知无畏”同样扰民害民。而且,诸如此类在 不该无畏处无畏的人,到头来还是有所畏惧,畏惧民众,畏惧法律,畏惧客观规律的报复。

  无畏也像一块硬币,有其不可分割的两个侧面。为民执政者尤须分清这两个侧面,当无畏时无畏,当有畏处有畏,切不可将无畏的两面混为一谈,或者正好倒了一个个儿,甚至已经成了恶棍,还自以为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英雄。

  (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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