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在国家科技奖中设科普项目 今年起开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 10: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五日电 (记者 孙自法) 记者五日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获悉,从今年起,中国将科普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这是中国首次在国家科技奖励中设立科普项目,其第一次评选即二00五年度的评选工作已经展开。 该办公室官员介绍说,二00五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的评审范围暂限于二000年(含二000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及科普电子出版物,包括科普原创作品和科普编著
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奖项仅授予中国公民,候选人应当是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 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奖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推荐的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具有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等特点。 同时,推荐的科普作品应当知识产权清晰,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科普作品,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