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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九灵
来源:吴晓波频道(wuxiaobopd)
11月初,滴滴发起了一个“公众评议会”,针对一些争议性话题,邀请公众来参与投票。
第一个话题“醉酒乘客独自乘车司机能否拒载”投票已结束。前天又开始了第二期投票“网约车内是乘客的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环境”。
不如你也来投个票:
滴滴的这个举动,让小巴想起发生在几个月前的顺风车命案。
原本,顺风车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出行模式,深受用户信任。谁都没想到,女乘客遇害事件接连出现,滴滴无奈下线顺风车业务,IPO计划也被延期。
如今的滴滴,一定意识到自己不再是一家单纯意义上的网约车公司,还背负着沉重的社会责任,于是就有了“公众评议会”。
其实,滴滴并非个例。随着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基础设施,形成了一种新的垄断,也引发了新的社会性问题。
比如,今年3月,Facebook信息遭泄露,涉及5000万用户,甚至影响到美国大选。
再比如,今年以来,今日头条因涉嫌不健康、低俗内容,多次被约谈。
如果时间再往前推几年,还有百度魏则西事件,少年求职者李文星之死等等。
而仔细回想,以上这些危机事件,在非互联网时代从未发生过。也就是说,新的垄断带来新的问题,需要新的解决方式。
那么,今后该如何避免这些重大危机事件的重演?小巴邀请了几位专家,一起来探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1
当滴滴成为游戏规则制定者
当大公司成为行业垄断者,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迫的,它们都已经成为行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滴滴就是最好的案例。
目前,滴滴第一期“公众评议会”投票已结束,近27万投票参与者中,86%的人认为“可以拒载”,14%的人认为“不能拒载”,还有许多人留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那么,滴滴这种“公众评议会”的新尝试可行吗?是否值得肯定?我们来听听大头的看法。
刘润
润米咨询董事长
公众号:刘润
滴滴这家公司确实越来越重要,关乎社稷民生,但它终归是一家商业机构,所以不能以对政府、事业单位的标准去要求一家商业机构。
所以,“司机能否拒载醉酒乘客”是滴滴公司自身的决定,不管它做出了拒载还是不拒载的决定,都是合法的。
如今,滴滴采用“公众评议会”的做法,愿意了解和判断市场的总体意愿,并去尊重甚至服从大多数消费者的意愿,这种姿态非常值得肯定。
刘国华
上外国际管理学院副教授
20堂课讲通商业创新思维
主讲人
滴滴的这种尝试值得肯定,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根据第一期评议会结果看,多数人选择了“可以拒载”,但数据的意义并不大,就像在网上调查大妈们是否可以跳广场舞一样,主角大妈们根本没参与调查。
也就是说,参与投票者中酗酒者不会太多,如果酗酒者投票,他们多半会选择“不能拒载”。因此投票结果对解决醉酒乘客的问题并无太多帮助。
对于滴滴而言,有一个思维底层的问题必须转变:遇到这类问题,首先要想“如何解决问题、承担责任”,而不是问公众“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滴滴已经成为社会基础性的公司,理应承担社会责任。为喝了酒、下了订单的人提供服务,确保其安全到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至于服务如何做,是另一个问题。比如,对这类顾客收取更高的服务费用,可以录音防止纠纷,要求醉酒者朋友在场,耽误的时间计费,损坏车内东西赔偿等等,这些都可以纳入考虑范围。
如果一开始就把方案设定为拒载、撇清责任,那只要有人喝了酒,所有的车都拒载,酗酒者岂不是只能步行回家了?
2
大公司,请对我们负责
上周,吴老师写了一篇专栏《民营经济与“新半壁江山”》,说的是民营企业在社交、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地产、物流及媒体资讯等领域,已居于很难撼动的支配地位,出现了“新半壁江山”的景象。
当以BAT为代表的大公司,成为了互联网上的银行、商场、餐馆等等,用户别无选择,必须要与大公司“发生关系”。
正因为如此,大公司的每一个决策,都可能影响到几亿用户的生活。它们要面对的,一边是巨额的利润,一边是沉重的社会责任。
就好比,青少年沉迷游戏,腾讯有责任;网店有假货,阿里和京东有责任;魏则西事件发生了,百度绝对逃不了责任。
那么,垄断型大公司该如何平衡好企业利润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来看看大头的分析。
潘跃新
公司治理专家
律派巨匠董事长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企经历了三个阶段:
①2000年之前,民企处于1.0阶段,首要目标是“活下去”;
②2000年-2015年,民企处于2.0阶段,一切以利润为先;
③2015年以来,民企到了3.0阶段,即治理时代,要讲责任和底线了。
以百度魏则西事件为例,百度竞价排名本身没有问题,毕竟百度也不是慈善机构,让所有人免费检索信息的商业模式肯定行不通。
但这并不代表百度可以违背基本底线,魏则西事件就突破了底线,百度未经严格审核,就将虚假商业机构放到了最前面,最终引发了重大社会问题。
刘国华
上外国际管理学院副教授
20堂课讲通商业创新思维
主讲人
现在很多平台公司都喜欢拿“平台中立”或者“技术中立”做挡箭牌。
实际上,平台并不中立,技术也不能中立,责任上要确保平台、技术被“善用”。淘宝不能说假货跟它没关系,应该不断减少假货;百度不能说假广告跟它没关系,应该不断减少假广告;腾讯不能说朋友圈假新闻跟它没关系,应该粉碎假新闻。
当然,客观讲在当前的中国,要每个企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很难,原因之一是:企业一开始就没有责任概念,只有收益概念。
德国学者彼德科索罗夫斯基的《伦理经济学原理》提出了人类文明两大动力:一个叫做最好的动力,一个叫做最强的动力。对收益的追逐会释放出最强的动力,而社会责任则会释放出最好的动力。
在这个意义上,今天中国商业社会的问题,基本上都在遵从“最强的动力”,而严重忽视“最好的动力”。中国企业只有意识到社会责任一开始就应该存在,才能真正重塑良性经济秩序。
刘润
润米咨询董事长
公众号:刘润
总的来说,面对这类事情,有两个基本边界:第一个是法律边界,第二个是道德边界。国内外的通行做法是:要求商业机构必须遵循法律边界,建议更多机构在道德上做得更好。
如果商业机构连法律边界都做不到,就会面临严重处罚。但是否追求更高的道德标准,则是自己的选择。
3
唯有“流血”,才能进步?
11月11日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挂出《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其中,将疫苗提高到了国家安全的位置,对违法企业或个人最高将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的举措,堪称史上最严。
波及全国的问题疫苗事件,换来了法律的完善,可谓悲喜交加。
小巴由此联想到,在互联网领域,这样的案例还真不少。比如魏则西事件后,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再比如,《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或将引起网店、微商、代购界的震动。
说到底,靠企业自律远远不够,那么,行业、法律、政府能做些什么?来看看大头的分析。
潘跃新
公司治理专家
律派巨匠董事长
民企有趋利性,面对巨大的利润诱惑,难免会有些企业违背道德和规则,突破底线。
所以,我认为面对具有争议性的问题,除了企业自律,还需要行业、公众媒体和法律层面的监督和推动:
①行业层面,需要有反垄断机制。
一个行业哪怕是二八现象,即几家大机构占据80%的市场份额,许多小机构占据20%的市场份额,消费者也可以作比较,有选择,也能对大公司造成一定的制约。
只是,目前反垄断机制在我国还不完善,但在国外如欧洲已经非常普遍了。
②公众、媒体层面,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推动。
魏则西事件中,媒体的介入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力,最终推动行业规范的出台。但显然这样的案件还不够多,对企业的触动还没有那么厉害。
面对大公司的各种问题,社会上需要有那么一批执拗的公众,持续不断地去告大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当然还需要跟律师达成比较好的共识,最终才能对大公司产生一定的压力。
③法律层面,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当下,很多大公司已经形成垄断,甚至成为了行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企业家也已经“登堂入室”,所有问题都指望工商部门来查处,显然不现实。
这时就需要一些极端性的社会事件,来触动法律的建立和完善。比如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发生,会触发城市公共管理系统乃至法律的改变。
今后公交车司机座位旁可能要装栏杆或门,否则就不能投入使用。以往司机与乘客起冲突,最多是警告或民事处理,以后就可能变成刑事责任。
说到底,就是需要不断博弈,在行业、企业、人性方方面面的缺陷中找到一些平衡。
而很多博弈的背后,用一句特别悲催的话来说——必须流血。在某些问题上,若没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就很难发生重大转变。
谁最后成为那个流血者,从人性角度来讲,只能认命吧。
社会永远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境界,好在令人欣慰的是,社会一直在进步。
刘国华
上外国际管理学院副教授
20堂课讲通商业创新思维
主讲人
我认为,任何社会责任的承担都应该是企业与政府共同努力的结果,企业不能完全抛给政府,政府更不应该一股脑抛给企业。
政府的参与,不仅是监管,更重要的是把一部分税收投入进来,因为它解决的不是单个企业的问题,而是整体社会的问题,这一点政府责无旁贷。
今天的话题或许有些沉重。不过,透过这些重大的危机事件,我们也看到了大公司在改进。
那么,你在使用互联网产品时,是否有一些感动的瞬间?请在留言区说一说,那些充满“社会责任心”的产品和功能设计。
(本篇作者 李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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