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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到三个月 快播王欣就要出狱了

2017-11-22 14:42:40    创事记 微博 作者: 雷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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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雷斯林

  来源:为你写一个故事

  “自君入狱,举世瞩目。人生辉煌,莫过于此。”

  2016年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快播涉黄案的庭审实行了网络直播,快播公司及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等出庭“过堂”,自从2013年某人被庭审之后,再也没有哪次庭审,在网络上引起那样巨大的关注。

  看过那场庭审的人应该有印象,公诉人显然并没有做好准备就来进行庭审,然后在很多问题上,他们的意见并不被网友认可,而快播高管,王欣,张克东的语录则刷爆了朋友圈。

  当然中国并不是一个陪审团制度的国家,所以网友怎么看,甚至庭审过程是不是精彩,都不影响王欣他们本身是否有罪。所以在2016年9月13日的时候,海淀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结果:

  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而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的规定来计算,在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那么2014年8月8日被捕的王欣,如果不考虑减刑因素,2018年2月8日就可以刑满释放了。

  现在,距离他出狱还有不到3个月了。

  回顾一下一审的庭审实录里的精彩语句:

  公诉人:起诉书上写的,快播软件已被用户用于播放淫秽视频,这件事你知道吗?

  王欣:这个是可以明确回答的,不管好坏视频,都需要播放器打开。

  公诉人:用户用快播点播网络在线淫秽视频你知道吗?

  王欣:这是个别用户,快播无法辨别用户是在线播放还是本地播放。

  公诉人:你们说自己对避免用户点击淫秽视频做了很多措施,但是,在你们的缓存服务器中查到了大量淫秽视频,对此,你怎么解释?

  王欣:我也觉得很奇怪。快播几亿的文件,淫秽视频只是其中很小部分,存在举报盲点。

  辩护人:既然你们无法有效监管不良信息,为何不人工逐一观看?

  王欣:如果这样的话,公司就开不下去了……

  公诉人:你们明知自己的技术已经被网民利用,明知已经很难监管,为什么你们还不转型?

  王欣:我们只是一家技术研发公司,就算用户不用我们的技术,也会用其他公司的技术。现在,专心做技术的公司非常难得。

  张克东:查获的服务器中,淫秽视频的比例占超过70%,我是很难理解的。要是真的这样的话,就说明视频网站有70%是淫秽视频网站,这不符合常理。这个证据本身有问题,首先这个服务器是不是我们的硬盘,其次有没有可能淫秽文件被增多。所以这个证据我认为有问题。

  张克东:如果达不到一定的码率,快播软件就会启动缓存服务器开始加速,达到了码率,就会自动断开。

  法官:软件它为什么会知道?它是机器人么?

  牛文举:我们被深圳网监嘉奖,而且还获得了十八大期间的“安全保卫奖”。

  审判长:我觉得你们这个快播110系统功能也不是很复杂啊,技术难度很简单嘛。屏蔽的网址很好改吧?一天可以改100个?

  王欣:用户过亿之后,涉及到一个效率问题,后台可能撑不到。

  审判长:不用多说了,明白了。

  审判长:你是搞技术的是吧?从你了解来讲,画面拦截能不能达到?

  张克东:没有这种技术手段。

  公诉人:通过百度搜索以AV女优松岛枫为关键字,“松岛枫+快播”有42500000个结果,通过快播播放的淫秽内容远高其他播放工具。

  王欣:这种方式毫无意义,可以试下关键字+QQ。

快播一案中检方给出的数据快播一案中检方给出的数据

  王欣:公诉人说我们的盈利都来自于色情视频是对我们的偏见。要知道,色情网站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小众的用户不能成就大事,就像约炮不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一样。

  王欣:快播不是淫秽视频的受益者,而是淫秽视频的受害者。我问一下公诉人,如果你知道快播是放淫秽视频的,你会不会装,我相信你不会,我恨色情网站,他让我失去很多客户。

  王欣律师:公诉人老是问快播为什不转型?那就我问问,我们手机里老是收到诈骗短信,怎么没让中国移动转型啊?

  公诉人:在多年以来,快播以“只问技术,不问内容为借口”,对于系统内的淫秽视频不闻不问,只是快播和淫秽视频基本现成了一个挂钩的关系。

  公诉人:如今点对点的播放技术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很多公司都已经涉及,但是为什么只有快播公司做到了现在的规模?快播在对问题心知肚明时,采取鸵鸟政策,躲避责任蒙混过关。希望被告人不要用互联网原罪去搪塞,能够用你们的专长做一些你们应当有的贡献。

  辩护人:国家版权局对快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是乐视网(300104,股吧)投诉的。我现在想知道,这个投诉方是谁?是谁举报的?乐视曾经起诉快播,这个文创动力又是乐视的客户,你说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如果这种怀疑都不存在合理性的话,那我不知道如何辩护了。

  当时乐视网还如日中天,贾跃亭还没去美国,依然活跃在北京电影导演中心等发布会,演讲台的一线。所以当时乐视的微博下,被网友的段子占领了。

  如果是现在,网友一定不是这个画风,而冲在第一线的一定是愤怒的乐视股民,在第一线反驳的也一定是还抱有希望的乐视股民。

  在一审的最后陈述环节,快播公司以及快播的高管纷纷表示自己无罪,技术无罪。

  但在时隔半年之后的第二次庭审中,几位高管则干脆利落地认了罪。

  这半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一审是公诉人建议对他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最后宣判,只判了三年半。

  可能这也是一种妥协吧。

  快播当然有罪。

  即使在互联网监管方面更为宽松的美国,放任用户上传侵权视频而不去干预,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在这点上,乐视,腾讯等视频网站起诉快播毫无问题。

  而在中国就更严厉了,特别是淫秽色情部分。

  根据1997年的“公安部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并规定有违反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查阅”色情信息也属于违法行为,宅男们在自己家看黄片,黄色小说,其实本质上都是违法行为——看毛片都违法,又何况你快播放任用户传播呢。

  你当然可以说这法律不对,是在把成年人当孩子看,但法律终归是法律,必须得遵守。问题不在这,而在于庭审上如果公诉人没有表达出这一点,或者没有明确的证据,逻辑链指向这一点时,案件应该何去何从。

  这是一个问题,而且我不打算回答它。

  现在,距离王欣出狱还有不到3个月的时间,虽然感觉快播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东西,但其实王欣也是个80后,出狱时也才38岁,并不算太老,所以他在认罪时表示:“如果我还有机会创业,我会把我所学到的技术专业服务于社会。”

  作为做出过中国市场占有率最大的视频软件之一的产品经理,王欣当然可以通过自己的人,技术,资金东山再起,再次走上创业这条道阻且长的路。

  2012年的时候,快播安装量突破3亿,还是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的播放器,那时候的王欣有点发福,靠在自己公司的门前,一脸幸福的接受采访。

  但到了庭审的时候,他又瘦又老,显得精疲力尽。

  这中间,其实也只隔了不到4年的时间。

  未来又会是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我还挺期待他还能做出什么的。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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