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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8发布在即,但苹果与高通、三星纠葛未结

2017-09-12 10:11:41    创事记 微博 作者: 李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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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俊慧

  虽然iPhone新品发布在即,但是,苹果公司手机业务链条上还有众多纠纷尚未了结。

  而在这些纠纷尚未了解的对象中,既包括竞争对手,比如三星;也包括供应链合作伙伴,比如高通;还有类似其他一些关键专利持有者,比如中国的西电捷通及美国的GPNE公司。

  那么,伴随传说中的iPhone8、iPhone8 Plus等苹果公司新品手机发布,这些未决的纠纷中,原告会否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将iPhone新品也拉入诉讼战呢?

  悲催:拖了快五年,GPNE与苹果纠纷依旧未了结

  2013年1月,美国GPNE公司将苹果公司诉至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诉称苹果公司和中国联通销售的iPhone系列7种型号的手机都侵犯了其持有的一项名为“寻呼方法及装置”的专利。

  起初,美国GPNE公司索赔金额为对iPhone手机专利侵权索赔9500万元,对iPad平板电脑侵权索赔5000万元。共计1.45亿元。

  2016年11月28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时,GPNE公司增加诉求金额,对iPhone手机案在原索赔9500万人民币的基础上追加索赔1亿美元,对iPad平板电脑在原索赔5000万人民币的基础上,追加索赔600万美元。

  如今,GPNE公司官网显示的专利许可合作对象虽然包括微软、华为、索尼、三星等,但是,苹果公司依旧不在其列,这意味着双方的专利诉讼及专利许可纠纷依旧尚未了结。

  如果未来四个月内,双方还不能了解,这起纠纷持续时间将届满五年。作为一家规模不大的公司,被苹果公司利用各种规则拖延纠纷解决,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拖垮。

  回吐:打了近十年,三星从苹果口中挽回一些损失

  2011年4月,三星2010年三星推出的Galaxy智能手机和2011年初推出的GalaxyTab10.1平板电脑,先后因涉嫌专利侵权,被苹果公司起诉。

  从2012年最初需向苹果赔偿9.3亿美元,再到2015年12月,三星因判决执行期限届满,先行支付给苹果5.48亿美元的损害赔偿,再到2016年10月11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此案件召开了听证会,就有关外观设计侵权赔偿部分,发回上诉法院针对此一部分进行重审。

  在侵权索赔上,起初,苹果提起的三件发明专利的索赔金额标准为2.02美元/台、3.01美元/台和2.02美元/台,而四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索赔金额标准为24美元,相当于6美元/台。

  苹果最大的索赔额度本身就集中在外观设计之上,外观设计专利固然重要,但是,其技术或产业价值就一定高过发明专利甚至基础通信技术,这本身一直争议不断。

  三星在与苹果这轮世纪专利大战中,持续的坚持和投入也让局面正在向有利于它的方向转变。

  反击:开战九个月,高通从单一防守到适度反击

  2017年1月20日,苹果公司在美国向加州南区法院递状,指控高通公司垄断无线设备芯片市场,并控告高通以不公平的专利授权行为让该公司损失10亿美元。

  在与苹果公司有未结纠纷的对象中,高通确实比较“纠结”的。一方面,双方在芯片业务上有合作,另一方面,苹果公司又拒付专利费。

  这种“纠结”使得高通最初只能采取防守策略——应诉,但这可能也让苹果公司认为是高通的软肋。伴随,苹果公司进一步施压代工商止付专利费后,高通终于坐不住了。

  先是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责令苹果公司停止干涉高通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和iPad的厂商间的协议。随后,进一步起诉苹果手机涉嫌专利侵权,并投诉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寻求禁售iPhone系列手机。

  其中,据以起诉的专利技术涉及智能手机在实现高性能的同时延长了电池续航时间,如今,双方开战九个月尚未有了结迹象,那么,iPhone新品发布之后,高通会否增加诉讼请求,将iPhone新品也纳入禁售诉讼之列呢?

  欠费:拖延近三年,西电捷通的专利费还没收回来

  早在2010年苹果公司与西电捷通公司就WAPI标准相关标准必要专利签署了一份有效期四年的专利许可协议。但2014年底,当西电捷通公司与苹果公司协商续约及许可费用时,苹果公司开始采取拖延策略,迟迟不与西电捷通公司达成新的许可合作。

  如今,三年多时间快过去了,双方的专利许可之争依旧尚未了结。

  其中,西电捷通公司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苹果公司专利侵权,而苹果公司则以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为由,将西电捷通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期间,围绕诉讼管辖以及涉案专利,双方展开了持续的攻防战。目前,苹果公司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的请求,已被驳回。

  而双方之间所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基本是按照手机数量收取的,那么,伴随iPhone新品的发布,双方之间的纠纷是会加速解决?还是继续能拖就拖呢?

  回顾2017年已经过去的八个月,与苹果公司有专利纠纷的诸多公司中,只有诺基亚与苹果公司实现了“闪电”和解,而双方和解的关键在于诺基亚在全球多个国家起诉苹果公司,其中,部分案件不排除拿到“禁售令”,因此,迫使苹果公司火速与诺基亚达成和解。

  而这显然值得那些与苹果公司有未了结纠纷的公司予以借鉴和学习。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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