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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被央妈宣判死刑,不是亲生还指望有奶吃?做梦!

2017-09-05 08:49:46    创事记 微博 作者: 刘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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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刘兴亮 (微信公众号:刘兴亮时间)

  01

  昨天邻国一场“地震”,导致今日世界黄金价格猛涨。有网友说:“金元帅一定是在炒黄金”。

  炒,这个词,在时下好像特别流行。炒房子,炒股票,炒外汇,炒黄金,“蒜你狠”,“姜你军”……

  炒,是一种游戏,很多人对此乐此不疲,因为这种游戏可以一夜暴富。当然了,也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血本无归。

  这不,这两年,流行炒“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

  这些虚拟货币的涨势,只能用瞠目结舌来形容。从1万个比特币买两个披萨,到每枚比特币买数百个披萨,2009年比特币面世以来,已升值数百万倍。暴涨的价格,让众多的投机者趋之若鹜,狠下血本,目的只有一个:暴富。

  有人说:错过了买房,错过了腾讯,再也不能错过比特币了。这话说得有点过,但是真实的反应了虚拟货币的火爆程度。

  据说,现在的“矿工”不挖煤,而是“挖”比特币。而且,挖比特币成为了一种新的生意,买上一些主要由显卡组成的“矿机”,每天不停歇的运算,就能不停的“挖”比特币。因此,烧掉的显卡无数,于是,市场是高端显卡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虚拟货币,已经形成一个一条新生的链条,这上面拴着“矿主”、“矿工”、货币平台、货币的卖方、买方等等。外面的人表示看不懂,里面的人沉迷于这一门新的生意,出不来。

  然而,在价格暴涨的同时,虚拟货币也面临着一种极不确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不是价格风险,而是政策性风险。

  因为,它诞生于民间,而不是像人民币、美元、欧元、英镑等货币由官方发行,所以虚拟货币缺乏官方的认可,也就是说,它是没有合法身份的。

  这是一个最致命的缺陷。

  身份的缺失导致它们随时可能爆发身份危机。

  02

  这不,问题就来了。

  今天下午3点,央妈出手了,在其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四、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五、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

  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此公告一出,等于宣布了ICO的“死刑”。

  03

  听到ICO,有人可能要问了:我只听说过IPO,ICO是个什么鬼?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 从上面的公告来看,央妈给ICO的定义是: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

  其实,它和IPO相对应,也是一种“公开发行”,只不过发行的标的物不是证券,而是数字加密货币。购买者得使用现成的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去购买这种新的数字货币,然后发行者将获得的比特币等拿到市场上去换成美元等真实的货币,用于投入到公司的运营中。

  众所周知,IPO的门槛是很高的。从材料的准备,到递交到监管机构,到审批通过,到市场上发行,中间需要企业、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监管机构、投行、证券公司多方参与。耗费时间长,成本也很高。

  但是ICO,却非常简单。没有财务审计,没有发审委,没有路演,甚至连公司注册都省了,只需要一张白皮书,在交易平台上就能完成融资。

  这,也太简单了吧。

  然而,这种简单得让人发指的ICO,却在今年上半年,国内已经完成的项目达到65个,累计融资规模20多亿,累计参与人数达到10万+。

  怎么看,都嗅到一些“钱多,人傻,速来”的味道。

  04

  这些虚拟货币,有一个共同的底层技术,就是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基于数字加密技术的分布式记账系统。这种技术有几个特点:

  其一,链上的每一个块,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其二,区块链中的数据不可更改,一旦记录下来,就不可逆。

  其三,数据是分布式存放的,不像传统的数据是存放在中心服务器上。没有人能够控制这些数据。它具有典型的“去中心化”特征。

  本来,区块链可以在智能合约、文件存储、存在性证明、身份验证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技术优势,然而,应用最多的,却是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

  然而,技术上的优势,并不代表就会有合法的身份。

  基于区块链的虚拟货币,因为非官方发行,而且交易都脱离了监管,所以难以得到官方的承认,这次央妈的表态,算是给了他们一个身份,那就是“非法身份”。

  央妈这一纸公告,让多少期待一夜暴富的人“梦断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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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很多人都抱着侥幸心理,赌央妈会给个合法的身份。但是,虽然说“梦想一定要有,万一实现了呢”,但是,那也得看具体情况。就“虚拟货币”这个事,注定就是一个泡影。

  为什么?请来让我亮三点:

  左一点:现代货币体系下,货币在国家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货币从诞生之日起,就天然扮演者交易的中介的角色,可是这只是基本功能,也是最原始的功能。在现代的货币体系下,货币起着经济的风向标,调节器的作用。

  从货币的流通量,流通方向,可以对经济的运行进行监测。通过调节货币的供应,就可以经济进行调节,所以我们经常听到“加杠杆”“去杠杆”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在任何一个国家,货币天然就是国家治理的工具。

  在这种现代货币体系,是很难让所谓的“虚拟货币”这种脱离国家的掌控而任意流动的,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导致真实货币体系对经济的监测和调控的失灵。货币的发行者,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国家。没有国家会置国家的利益于不顾,而任由“虚拟货币”享受着“自由行”。

  右一点:“虚拟货币”这个游戏里,投机大于投资。

  在“虚拟货币”的世界里,基本上有三种人。第一种是真正的投资者,这些人是真正的懂得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真正的想利用这种先进的技术“改变世界”,但是占极少数。

  第二种,投机者。这些人不图别的,就是赌“虚拟货币”的暴涨,然后在某个点位脱手变现。就好比在二级市场上打到了新股,就等着它不断的涨停,然后及时卖掉,打发一笔。这种人比较多。

  然而,最多的还是第三种人,那就是“小白”,对区块链,比特币一无所知,只是看到别人发了横财,然后在别人的鼓动下,如果阿Q一样,“同去同去”的跟风着。这种人做着发财的美梦,但是却没有发财的本事,最后沦为“接盘侠”。可怜,并可恨着。

  不少人借着“虚拟货币”,鼓吹着暴富神话,极尽招摇撞骗之能事,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如果不加以管制,任其发展,后果严重。

  下一点:“虚拟货币”在世界范围内无监管无限制流动,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

  举个例子,某个人想把违法所得转移到国外,他可能先用人民币购买“虚拟货币”,然后到国外,将虚拟货币卖掉,换成外币。这样,“虚拟货币”如同一个看不见的通道,让黑钱可以自由的进出。这和监管机构一直打击的“地下钱庄”如出一辙,而且更加的隐蔽,快捷,猖狂,难以管控。为了打击跨国犯罪,自然各国需要对这些“虚拟货币”加以严格限制。

  06

  回到技术本身,区块链技术本身这种基于加密算法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给世界带来很多的改变。

  举个例子,对于农产品的跟踪,虽然有了物联网技术,有了RFID,但是作为消费者一直对于农产品从生长到消费者手上的可追溯的信息,还是缺乏足够的信任。为什么这么讲?因为,信息可以修改,可以受人控制。假设不是通过区块链这种分布式的记账系统,没人任何可以控制全部的信息,那么消费者的信任度就会大大提高。

  所以,区块链技术,如果好好的加以利用,还是可以很好的改造当下的很多信息链,从而产生新的价值。

  当资本向“虚拟货币”蜂拥而去的时候,央妈的这次出手,这次踩一脚急刹车,该让一些梦想一夜暴富的人清醒一下了。

  而对于技术来说,这次行动应该能够让一部分资本拥有者摆正心态,不是一味的追逐泡沫,而是脚踏实地的利用先进的技术去改造传统的信息链,让技术回归价值,而不是制造泡沫,更不是制造“骗局”。

  科技以人为本。但科技不应该助长人的贪婪,相反,应该限制人的贪婪。

  因为,今日的贪婪,就是明天的坟墓。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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