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东方 2001年,金山“红色风暴”、实达铭泰的“虎门销盗版盘”活动、友立资讯的“一元正版风暴”活动掀起了以厂商为代表打击盗版的序曲;
2001年12月28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召开了其软件采购招标会,拉开了中国政府大规模采购正版软件的序幕;
2002年1月1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修订版正式实施,加大了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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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版软件,不再是新鲜的话题,我们却说了又说,为什么?
软件厂商关注销售利润,一个国家关注信息产业化的发展。软件业是国家信息产业化的灵魂,信息产业化是决定21世纪国际竞争地位的战略性产业,对于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快速平稳发展、带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内软件业的形式是喜人的,但形式也是逼人的,这个形式是指中国的入世和信息化脚步的匆匆。面对入世,中国政府已经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国内大量的软件生产厂商里,销售额过亿者不足几家,而且还都是做财务、教育软件等方面的,我们大多软件生产商都是建立在别人的支撑平台上做二次开发的,做底层软件的厂商几乎没有一个。形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软件业起步过晚,滞后的技术实力使中国软件业发展步伐缓慢;另一方面不得不说中国软件的生存环境太差,盗版软件率竟高达98%左右,的确让人担忧。所以,这个问题总被关注。
深究盗版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盗版软件便宜。近一两年软件厂商意识到了国内软件环境的恶劣,纷纷深入打击盗版,正版软件的价格一降再降,已经到了消费者可以承受的价格。友立软件在2001年11月的“一元正版风暴”活动,就是购买任一款友立软件后,再加一元钱,就可以买友立其他软件一个。这样的软件价格,已不该成为使用盗版软件的借口。
反垄断。不排除有少数厂商利用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获取不正当的高额利润,但是这仍然不是盗版的理由,靠盗版来反垄断,至少是缺乏法治意识的表现。
网站资源共享。我们不能以“共享”为借口,去侵犯他人拥有的知识产权,你可知道软件的设计者当初需要怎样大的投入才会有之后的成熟产品?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弱者有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但这仍然不能成为盗版的理由,抛开了道义,单纯站在保护国产软件的角度,我们又怎能容忍盗版大行其道?!
服务好。这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大概来自中关村街头的卖碟小贩们,他们声称“保证质量”,质量问题可换碟。友立软件从信息的反馈到软件的免费培训到用户升级卡的应用,无一不在体现正版软件无微不至的售后服务。这些比街头小贩们的“质量保证”要强百倍吧!所以这当然也不能成为盗版的理由。
只有投入才能有收获,盗版,在害人之余,其实更害自己。信息产业化的价值就在于创造,都去盗版了,还谈什么创造,那么也就没有理由指望发展中国的信息产业化了。
我们的软件厂商在行动了,软件版本推陈出新,软件价格一降再降,售后服务继续完善;我们北京市政府在行动了,各机关单位全部更换正版软件并进行培训;我们的国家在行动了,出台了计算机软件相关的法治法规。软件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了,盗版的存在已经没有了理由,那么,作为中国的公民,消费者们,我们也开始行动,我们决不会希望自己国家的软件业在这逼人的形式下被世界落下。
当我们行动起来了,当我们拒绝盗版了,盗版,你还能生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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