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发布 注册域名先下手为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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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26日 01:3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张煦) 恶意注册域名将被注销!昨天,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及其程序规则,该规则将于2002年9月30日生效。 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正式施行。同时,《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也将生效。解决办法明确列举了三个恶意注册行为:一、注册或者受让域
CNNIC办公室主任刘志江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非驰名商标如果是不同类别的产品,可以注册同一名称的商标。比如像“七喜”,就有饮料和电脑。所以,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商标的厂商注册以品牌名称的域名,都会受到保护,“谁先注册就算谁的。”另外,同一企业名称但所在地区不同,也会出现同名情况,也是“先注优先”原则。 据悉,此《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所处理的争议域名限于CN域名和中文域名,“.com”不在此列。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为首批获得CNNIC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也将于9月30日开始受理CN域名和中文域名的争议投诉,争议将在45天至60天内予以解决。 |